各学院、学校有关部门: 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》(校政秘〔2021〕72号)文件要求,请各学院、学校有关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本(专)科、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党员材料、毕业生登记表等,6月25日前将学籍表、学位材料、报到证白联等,移交至磬苑校区行政楼B楼4楼档案馆。 档案馆已启动高校学生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,不及时报送的材料将无法数字化,请务必及时、完整地移交材料。学生档案按批次邮寄,凡已经寄出的,不再接收补送材料。 移交时请附单位盖章的移交清单,一式两份。 特此通知。
本(专)科毕业生档案接收人:鲍老师 研究生毕业生档案接收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63861597
学校档案馆 2021年5月28日 |